优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相比,大大降低了投资的风险。缺点:由于一人有限公司只有一个股东,相互监督和制约的传统公司法的规制方式,无法在一人有限公司内实现,在一定程度上和条件下,与一家一人有限公司交易的相对风险大大增加,不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
所谓一人有限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独任股东,只在自己的出资范围内对外承担有限责任。在此需要特别注意的一点是,新公司法仍然将国有独资公司和一人有限公司进行分立设计,因此,我们所提一人有限公司,不包括国有独资公司。
一人有限公司的特点
- 1、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中注明自然人独资或者法人独资,并在公司营业执照中载明。
-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章程由股东制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 4、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5、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法规定
《公司法》对自然人设立一人公司作出了限制性规定,这种限制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公司数量方面,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公司,不能设立两个或者多个一个公司;二是,在自然人设立的一人公司对外投资方面,自然人设立的一人公司不能投资设立任何新的一人公司。由此,自然人在设立一个由本人独立资的一人公司之后,再由其本人与该一人公司共同设立一个或数个有限公司,是不违反《公司法》规定的。
由于《公司法》58条使用的不是“公民”二是“自然人”的表述,因此,外国的自然人也只能在中国境内设立一个一人公司,该一人公司不得再设立新的一人公司。因此,我认为,《国家工商总局外资局发布<关于外商投资的公司审批登记管理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执行意见>重点条款解读》中有关“外国自然人在中国设立一人公司的数量不受限制”的解读,是不符合《公司法》58条的规定的。
哪些情形下不能担任一人有限公司高管
-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 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
-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 6、公司违反前款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一人有限公司的优点
- 1.可确定的业务风险和鼓励投资
一人有限公司的生命力在于它是一个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对公司的责任,其贡献是股东仅以有限的资产承担债务责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企业制度的股东,股东的投资风险事先已经确定[2]。此外,一人有限公司实现公司法人的财产和股东个人财产的分离。这一优势刺激了广大投资者的投资热情,扩大在社会总投资的大幅增加。与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相比,大大降低了投资的风险。
- 2.可以使个人的社会信用,以帮助他们获得更多的商业机会
公司比起个人在社会上容易获得更多的信用度,能够更好地争取一切有利条件,以创造更多的贸易机会。一人有限公司的信用必将为个人投资者带来更多的贸易机会,对扩大交易范围,有很大的帮助。
- 3.一人公司可以节省时间和金钱,提高工作效率
一人有限公司的内部管理结构一般比较简单,股东和董事往往由同一个人担任,当公司面对重大紧急的情况,省去了股东会董事会召集、召开、决议和其他复杂的事项,便于及时决策
- 4.一人有限公司在商业秘密的保护方面的巨大优势
今天的科学技术迅速发展,企业产品的科技含量不断增加,对于企业来说,越来越有必要大力保护商业秘密。一人有限公司制度,使商业秘密很少被接触到,股东可以有效地采取措施,以保护这些发明、专有技术甚至是重大的经营战略,这对企业的发展有很大的好处。
- 5.一人有限公司可以让更多的企业进行有效的存续
根据《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的股份转让的权力是受到保护的,当该公司的所有股份最终转移到同一个股东的手中,如果不承认一人有限公司的地位,该公司将是因为股东人数达不到法律规定,被迫解散,那么公司的经营和业务网络将无法存续,被迫倒闭的公司的工人将面临失业,不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一人有限公司的缺点
- 1.公司人格和股东人格的混同
由于一人有限公司只有一个股东,相互监督和制约的传统公司法的规制方式,无法在一人有限公司内实现,这使得唯一的股东可以为了个人的利益,而造成个人获利公司背黑锅的局面。在一定程度上和条件下,与一家一人有限公司交易的相对风险大大增加,不利于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
- 2.不利于保护债权人的权利
作为一个有限公司,其对外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而在企业内部,由于缺乏内部的监督,不能确保股东可以完全守法地经营和运作,这将很容易产生大量的因为“股东有限责任”而无法清偿的债务,使诚信守法的债权人遭受损失。
- 3.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的唯一性,传统的公司治理结构很难发挥作用
传统的公司治理结构,重点是在调整所有权和股本,股东和董事之间的关系,而在一人公司中这一制度由于股东的单一化而难以起到切实作用。容易造成由于经营缺乏理性,使得公司夭折。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 1、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私营个体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
-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建立起完备的财产会计制度,完备的财产会计账簿;
-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也需认真地编制公司年度会计报表和报告。